《药学服务与研究》
《药学服务与研究》是海军军医大学(第二军医大学)主管和主办的我国第一本有关药学服务方面的专业性学术期刊。本刊宗旨:普及药学服务,提供用药咨询,推广合理用药,提高药物治疗水平。报道药物治疗经验和研究进展,反映药学研究现状,提供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新进展、新信息。
《药学服务与研究》于2001年获准国内外公开发行,现已成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收录于美国《化学文摘》(CA)、美国《国际药学文摘》(IPA)、荷兰Elsevier文献数据库、荷兰文摘与引文数据库、美国史蒂芬斯数据库、美国DOI数据库、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全国报刊索引(自然科学技术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AJCED)》《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数据库》、中国医学文摘、中国药学文摘、中文科技资料目录等国内外大型数据库和文摘类期刊。本刊已与北京世纪超星“域出版”平台合作,开展期刊移动出版。本刊辟有:院士论坛、专家论坛、论著、医院药学、文献综述(不刊登只有中文参考文献的综述)、临床药师、专题讲座、技术和方法、经验交流、争鸣园地、短篇报道等栏目。读者对象为从事医药卫生工作的中高级科研、医疗、教学、管理、生产、营销机构的人员和高等医药院校的师生。
本刊为双月刊,双月月末出版。大16开,正文80页。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1671-2838,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31-1877/R,邮发代号4-706,国外发行代号BM 3731。定价每册15元,全年90元。本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稿约,请投稿者仔细阅读并参照执行。
1 投 稿
1.1 作者必须通过本刊网站投稿,投稿作者可登陆本刊网站查询稿件进展情况。作者投稿的同时需邮寄第一作者单位(部、院、系)介绍信,杂志社收到作者单位介绍信,该稿件才能进入稿件三审程序。如系基金资助项目形成的论文,请在稿件首页地脚位置注明基金项目的全称和编号,并附寄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1.2 杂志社收到稿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后的3个月内决定是否录用。若3个月后尚未收到通知,请及时向杂志社查询。来稿被录用后,作者需与杂志社签署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转让授权书。要求在“中国知网”优先数字出版的作者,还需与杂志社签署优先数字出版授权书。切勿一稿两投。对一稿两投或一稿多投的作者,杂志社将其登记在册,并对其今后所投的稿件一般不予录用。
1.3 本刊拟签署加入《中国科技期刊道德公约》,将承诺严格遵守公约的所有条款。来稿文责由作者自负。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对来稿有删改权,如不同意删改,请事先声明。
1.4 本刊欢迎基金课题产生的论文。重大的基金课题(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军、国家各部委,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级的基金)产生的论文一经录用,可优先发表;对该论文作者除给予正常的稿酬外,对每篇文章视水平不同分别奖励100~200元。稿件发表前需请作者修改、补充,请在规定时间内修回,超过2个月未修回者按新稿处理。文稿刊出后,酌付稿酬(已含光盘版、网络版稿酬),并赠送当期期刊。
1.5 本刊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168号《药学服务与研究》杂志社,邮编:。电话:86-21-(兼传真),;网址:; E-mail:
2 撰 稿
2.1 文字和名词 文稿应论点鲜明,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层次清楚,文字精练。论著、专题讲座、综述(含图、表及参考文献)一般不超过6000字,经验交流、医院药学等不超过4000字,短篇报道和信息集锦等不超过2000字。文稿内使用的名词术语应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为准,如原词过长且文内多次出现者,可于首次出现时写全称,在括号内注简称,以后再出现时则用简称。外文新名词尚无统一译名时,首次出现应在中文译名后面括号内注明外文原名词。简化字以《简化字总表》为准,切勿自造异字。药品名称以国家卫生部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
2.2 文题 中英文文题应简明、确切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选定关键词等所遵循的原则,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符、代号等;避免用“…的研究”、“…的观察”、“…的分析”等非特定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