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服务与研究》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药学服务工作已成为医疗保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我国出现连锁药店,由于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连锁药店发展十分迅速。连锁药店作为医疗保健体系中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的最终环节,在人民群众防病治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连锁药店市场占有率在逐渐提高。与此同时,祖国传统医学正朝着现代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特别是中医药在治未病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更多的患者愿意利用中医药理论和方法进行自我医疗,连锁药店中成药的销售量在不断增加。而这其中也显现出不少问题,文章试从中成药的特点、连锁药店中成药药学服务问题与对策等方面做以论述,提出可行性建议与对策,探索连锁药店中成药药学服务发展方向。
1 中成药的特点
1.1 “中成药”的定义
中成药(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atent Prescription)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以中草药为原料,经制剂加工制成各种不同剂型的中药制品,包括丸、散、膏、丹等各种传统剂型和片剂、颗粒剂、胶囊剂等现代剂型的一类制剂产品。
作为传统国粹,已有数千年的历史的中成药在我国的市场接受程度较高,是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瑰宝,并已形成了相对比较成熟、完善的医药体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在中药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中成药的发展也极为迅猛,处于稳步前行的趋势。
1.2 中成药的优势
中成药充分利用中医药理论特点使一张张沉寂数千年的古方苏醒,将中医天人合一的指导思想和辨证论治的诊疗手段结合,使其更加适应临床应用,比起西药中成药有较大的优势。
中成药大多是以提取中药的有效部位入药,因其作用靶点较多,适应症状范围较广。中药药理与毒理的研究发现,中成药中“君臣佐使”的配伍有效降低毒副作用,大大地提高了安全性,减少了一些潜在的不良反应。
中成药制药工艺相对完善,制药设备更加精密和完备,产量较大,加工制备过程简易。服用方便,易于携带。药品质检合格率较高,为不同疾病的患者提供各具特色的产品,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2 连锁药店中成药的药学服务现状
药学服务是以患者的利益为活动中心的行为哲学,以患者完全达到治疗效果为目的。20世纪80年代,药师协会就已提出药学服务(Pharma Ceuticakare,PC)的概念,它是指药师向患者提供直接的、负责的、与药物有关的服务,让患者达到明确的治疗目标,从而改善、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1]
当下连锁药店中的中成药品类众多,根据中医药理论的指导要求和中药“四性”“七情”“十八反”“十九畏”等使用注意,不同类型的中成药具有不同的治疗功效、安全系数和使用方法。加之,患者对中成药存在误区:认为由于中成药来源于天然植物或动物,中成药没有毒副作用,可以长时期大量服用。如果连锁药店在销售中成药时,不能向患者提供全面有效的药学服务,可能会违反中成药“安全、有效”的使用原则,增加中成药的毒副反应,降低治疗疾病的疗效,对人民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
连锁药店向患者提供质量合格的中成药品和完善的药学服务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保证。众所周知,药学服务是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加强针对中成药的药学服务是国家和人民对连锁药店的热切企盼。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中医药事业逐步复兴的大环境下,连锁药店的中成药药学服务开展情况将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是顾客选择药店的主要依据之一,直接影响连锁药店生存和发展。[2]但目前,我国连锁药店有序有效开展中成药药学服务的仍较少,水平较低。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2.1 连锁药店中成药药学服务标准缺乏
其一,早在2003年,中国非处方药协会制定了《优良药房工作规范》(GPP),规范中对零售药房的“药学服务”进行了阐述,但由于GPP没有强制性执行,仅作为参考,致使我国零售药店药学服务不能有效开展。[3]
其二,目前我国连锁药店药学服务处于萌芽阶段,缺乏评价服务质量好坏的标准,更没有将中成药药学服务标准与西药药学服务标准细化分开。中成药本身成分较西药复杂,作用机制与西药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剂型的中成药功效主治和用法用量不同,即使由相同的药物组成的中成药功效用法等也会有较大的区别。这就使得很多的药店药师和店员在提供中成药用药指导时往往找不到依据,与西药混为一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