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服务与研究》
前言
1 资料与方法
1.1 数据来源
1.2 研究方法
1.3 评价指标
2 结果与分析
2.1 山东省17地市抗肿瘤类基本药物采购概况
2.2 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抗肿瘤类基本药物配备情况分析
2.2.1 新型抗肿瘤药物
2.2.2 其他抗肿瘤药物
2.3 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抗肿瘤类基本药物使用增长情况分析
2.3.1 8类抗肿瘤药物(按药理作用分类)
2.3.2 11种新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抗肿瘤药物
2.4 肺癌靶向药物EGFR-TKIs配备及日治疗费用分析
2.5 医疗机构抗肿瘤药学服务能力调研
3 结论
4 建议
4.1 重视医疗资源不均衡问题
4.2 征集临床需求,优化基本药物目录
4.3 关注药物经济学评价
4.4 加强医疗机构的抗肿瘤药学服务能力
4.5 关于曲妥珠单抗和培美曲塞
文章摘要:目的对比分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颁布前后各一年,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抗肿瘤类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的变化,并对药学服务能力进行调研。方法利用山东省卫健委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提取,并结合问卷调查的方式,对2018—2019年山东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中抗肿瘤类基本药物的采购金额、医疗机构配备使用情况、日治疗费用、药学服务能力等进行调研分析。结果山东省17地市中,济南市抗肿瘤类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最大,潍坊市采购金额增幅最大。二级医疗机构抗肿瘤类基本药物的配备率低于三级医疗机构。靶向药物、辅助用药、激素类、烷化剂类药物的采购金额呈增长趋势,抗代谢药、抗生素、植物成分药、其它类抗肿瘤药物用量减少。首次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5种新型抗肿瘤药物使用金额较前增长明显。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中,目前吉非替尼的使用量居首位,且日治疗费用最低。对于医疗机构肿瘤患者随访工作,药师参与度低;不良反应收集与上报是抗肿瘤药物安全监测与评价的主要手段。结论山东省各地市各级医疗机构中,各类抗肿瘤类基本药物间的配备使用情况差距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颁布有效促进了抗肿瘤药物在山东省内各级医疗机构的配备和使用;目录新纳入药物,特别是新型抗肿瘤药物,在医疗机构中的配备使用增加明显;医疗机构整体抗肿瘤药学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R95